攀枝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對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第43號提案答復的函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4-07-24 來源:攀枝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X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推行“拿地即開工”審批模式促進營商環境更優化的建議》(第43號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關于“一是吸收外地成功經驗,大膽制定符合攀枝花特色的“拿地即開工”審批流程,實行多審合一、多驗合一、多測合一等改革的聯動推進機制,為企業提供“模塊化、可選擇、集成式”政府服務承諾清單,在供地前,園區或政府的平臺公司作為“準業主”,通過容缺預審完成部門內部業務流程,土地出讓后,拿地企業通過備案等程序成為“真業主”,讓“交地即發證、拿地即開工”成為現實,并確保“拿地即開工”制度常態化、簡便化、制度化。”的建議
?。ㄒ唬┗厩闆r。我市行政審批服務體制與淄博市有所不同,未集中行使行政許可權,仍由行政審批職能部門分別行使。通過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經濟合作局、市公共資源與交易中心對接,經認真梳理,從土地登記項目、招商引資階段前期配套基礎條件成熟項目、工業土地拍賣項目的情況看,目前暫無適合作為“拿地即開工”試點的項目。
(二)“拿地開不了工”原因。
1.受項目自身問題的影響。一是個別項目拿地后,后續資金無法保障。二是受市場因素影響,企業主觀不想繼續推進項目。三是一些可能觸碰規定“紅線”“底線”的材料、手續缺失。
2.受項目類型限制。一是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管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管管理辦法》規定,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生成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金屬冶煉建設項目、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化工建設項目,未進行安全預評價的,不得開工建設;二是市級權限審查的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生成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金屬冶煉建設項目,未經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批準的,不得開工建設;三是市級權限審查的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未經安全條件審查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批準的,不得開工建設;四是項目屬于《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四川省2017年本)》的,未取得用地審批核準的,不得開工建設。
關于“參照四川省《關于分類化解處置房地產領域“問題樓盤”的指導意見》精神,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因事施策、依法依規”的原則,搭建處置框架,對全市民營企業不動產(主要是房屋)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梳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召集住建、國土、消防、不動產中心等部門進行專題研究,聚力疏通堵點,全力破解難題。”的建議
該建議意見涉及多部門、多方面的問題,目前暫無法解決。
下一步,市政務管理局將與市應急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一道,積極探索推行“拿地即開工”審批模式,并結合市政務管理局重大項目預審制工作,協調市、縣(區)兩級審批業務骨干針對項目審批的“堵點”環節提供“一對一”專業輔導,推行“提前介入+聯合預審”政務服務增值化服務,加快推進項目落地。
攀枝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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