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市政協十屆一次會議第173號提案答復的函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2-06-20     來源:市委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X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建工天橋小攤小販、乞討等不良行為的引導與救助的建議》(第173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對建工天橋的小攤小販和行乞人員進行整治或者救助”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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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高度重視。市城管執法局會同市民政局、東區政府等單位現場辦公制定整改方案,堅持早中晚動態錯時巡查,做好實時管理,不定時開展突擊整治,進行集中治理,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宣傳教育在先,處罰在后,采取多種措施宣傳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二是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園林城市復審等專項工作,在節假日等重點時段,督促轄區開展市容環境衛生專項治理工作。三是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熱線和城市管理數字化網絡員作用,督促轄區針對重點區域和重點場所進行專項治理。四是將市容管理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轄區政府,限時整改。

 ?。ǘ┙üぬ鞓蛐衅蛉藛T整治或救助情況。

  根據國務院《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是指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雖有流浪乞討行為,但不具備以上規定情形的,不屬于救助對象。目前主城區包括五醫院人行天橋在內的街面乞討人員,基本屬于“職業乞討人員”,并非屬于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此類人員將乞討作為一種“職業”,且每天都有一定“收入”,不愿意接受救助站的救助。

  二、關于“對身患殘疾或者重病人員,給予社會福利性幫助,幫助他們解決自身生活困難”的建議

  針對“職業乞討人員”以“寒冬送溫暖”“夏季送清涼”專項救助活動為載體,并建立了“常態化街面巡查勸導救助工作機制”,工作人員分組,采取定期+不定時、車巡+步巡、日間常態巡查+夜間重點巡查等多種方式開展街面巡查勸導救助工作,積極主動的對街面有乞討行為的人員開展勸導工作。

  我市將持續加大街面小攤小販規范管理和強化常態化街面乞討人員巡查勸導力度,延伸救助服務內容,積極開展好小攤小販和街頭行乞治理工作,維護良好的城市形象。

  感謝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