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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繳費中斷能否補繳?

發布時間:2025-05-29 來源:市醫保事務中心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繳費中斷能補繳,具體為:參保人員在中斷繳費前連續繳費滿6期(含異地繳費),中斷繳費3個月(含)以內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醫療保險的,可按我市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標準補繳中斷期間的職工醫保費,中斷期間的待遇可按規定追溯享受。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的,自辦理接續手續當月起設置與中斷時間相同月數的待遇等待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中斷繳費期間和待遇等待期內費用不予報銷。
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攀枝花市稅務局關于印發〈攀枝花市職工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攀醫保〔2021〕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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