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政民互動常見問題知識庫 > 熱點問題問答
治安管理

購房遷入

發布時間:2025-05-30 來源:攀枝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
購買的住宅商品房已交房。本市居民有多套住房的,可選擇其中一套登記入戶;實行一房一戶登記原則,原產權人及戶內成員將戶口遷出后,可登記新產權人及符合遷入條件人員的戶口。
1.《遷入入戶申請表》;
2.申請人、入戶人員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3.《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或經不動產中心登記備案的備案表和購房合同;
4.確定戶主聲明書;
5.隨遷人員親屬關系佐證材料。
依據:1.四川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關于印發《全省公安機關戶政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公廳治發〔2015〕19號)
2.公安部關于印發《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號)

川公網安備 510402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