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政民互動常見問題知識庫 > 熱點問題問答
治安管理

本市大中專生升學遷出

發布時間:2025-05-30 來源:攀枝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
被大中專院校錄取需遷出戶口的
1.遷出人員居民戶口簿(或居民集體戶口內頁)、居民身份證;
2.《新生錄取通知書》(被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提供);
依據:1.四川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關于印發《全省公安機關戶政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公廳治發〔2015〕19號)
2.公安部關于印發《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號)

川公網安備 510402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