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政民互動常見問題知識庫 > 熱點問題問答
交通管理

外地機動車是否可以在車輛所在地報廢?

發布時間:2025-05-30 來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對車輛不在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交售報廢機動車。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以及車架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提交報廢地車輛管理所。報廢地車輛管理所通過計算機登記管理系統將機動車報廢信息傳遞給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收到機動車報廢信息之日起一日內辦理注銷登記,并出具注銷證明。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64號)

川公網安備 510402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