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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公安機關詢問未成年人時應注意的事項

發布時間:2025-05-30 來源:攀枝花市公安局法制支隊
詢問未成年人時,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能到場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所在學校、單位、居住地基層組織或者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確實無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場的,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
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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