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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違法行為人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

發布時間:2025-05-30 來源:攀枝花市公安局法制支隊
(1)有較嚴重后果的;
(2)教唆、脅迫、誘騙他人實施違法行為的;
(3)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等打擊報復的;
(4)六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或者一年內因同類違法行為受到兩次以上公安行政處罰的;
(5)刑罰執行完畢三年內,或者在緩刑期間,違反治安管理的。
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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