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方法是指為實現審計目標而采用哪些工作模式、程序、措施和手段等?;痉椒ㄖ饕ǎ?/p>
——認識審計工作任務和所面臨的問題。如對審計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如何理解,明確審計應當做到的是什么。
——觀察與審計任務和問題有關的事實。如對被審計單位和項目進行調查了解等。
——對審計任務和問題進行分解。如對審計項目進行審計范圍與內容的界定,業務領域的劃分,審計重點的確定等。
——針對每一具體問題確定所要收集的證據。如針對每一審計事項確定的審計目標,決定應收集哪些具體的審計證據等。
——選擇適用的審計技術與應對措施。如編制審計實施方案、設計測試內部控制的具體步驟與方法等。
——實施獲取證據的程序與措施。如審計人員可以通過檢查、觀察、詢問、外部調查、重新計算、重新操作、分析等具體技術方法,獲取審計證據。
——對收集的證據進行評價。如證據是否符合規定的質量特征,證據對作出的審計結論是否適當、充分等。
——作出審計結論。如根據預先選定的依據和標準,對單個問題進行定性判斷,對整體作出評價意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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