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瑞峰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設備安裝、使用違法案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3-28 來源: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5年2月28日,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攀枝花瑞峰水泥有限公司開展計劃執法檢查,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氨水儲罐遮陽棚未設置防雷裝置;上廠區配件庫房內的吊車防脫鉤裝置失效”等2項違法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三)項的規定,對該公司分別處1.處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罰款;2.處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罰款。合并處人民幣20,000(大寫:貳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5年3月25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審核: 王博 責任編輯: 董姝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