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潔茂氣體經營部安全設備管理類違法案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11-03     來源: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2025年8月27日,西區應急管理局對攀枝花市潔茂氣體經營部(以下稱潔茂氣體)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發現 其“雷電防護裝置定期檢測報告有效期至2025年1月18日,已過期,未見新的檢測報告”問題涉嫌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于8月29日將該問題線索移交至市應急管理局執法支隊。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四川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川應急規〔2024〕號)第21項A階次的規定,決定給予處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5年9月30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審核: 王博   責任編輯: 董姝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