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常態化征集假冒偽劣肉類產品違法犯罪線索的公告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4-09 來源: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為嚴厲查處、打擊肉類產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有效保障群 眾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切實守護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餐桌 安全”,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長效工作機制,攀枝花市公安局、攀 枝花市農業農村局和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肉類產品領域違法犯罪線索。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征集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長期有效。
二、線索征集范圍
(一)養殖場(戶)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動物中禁止 使用的藥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禁用農獸藥等違法線索。
(二)屠宰廠(場)未實施入場查驗和肉品品質檢驗,代宰 企業“只收費不檢驗”;出廠銷售未經檢驗檢疫動物產品;未按照規定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收購、經營病死畜禽; 注水、注藥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線索。
(三)養殖場(戶)、收購販運者違規調運,應當檢疫而未 經檢疫,銷售或屠宰不佩戴畜禽標識的牲畜,騙取或偽造變造及 轉讓檢疫證明或檢疫標志,隨意棄置病死畜禽;未按規定無害化 處理病死畜禽、非法銷售病死畜禽等違法線索。
(四)無害化處理場未嚴格按規定對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調包”病死畜禽等違法線索。
(五)私屠濫宰違法線索。
(六)走私冷凍肉類產品及更換包裝、非法銷售違法犯罪線索。
(七)肉制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對畜禽肉類進貨查驗不到位,采購或使用病死畜禽產品、來源不明及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 疫不合格的肉類;以其他畜禽產品生產假冒牛(羊、驢)肉制品; 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擅自生產,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等違法線索。
(八)肉及肉制品的各類批發、零售經營者,采購、銷售病死畜禽產品、來源不明及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 類、走私凍肉,銷售假冒牛(羊、驢)肉及肉制品等違法線索。
(九)餐飲服務單位或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采購或使用病死畜 禽產品、來源不明及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 走私凍肉,采購、制售假冒牛(羊、驢)肉制品,非法使用亞硝 酸鹽,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線索。
(十)通過網絡平臺(含電商平臺、直播帶貨、社交媒體等) 無證生產、銷售肉制品,或偽造、冒用食品生產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等行為;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或走私、未經檢疫檢驗的肉類原料加工肉制品;在肉制品中添加食用物質 (如工業色素、甲醛等)或超范圍、超限量食用食品添加劑;以 低價肉、過期肉冒充優質肉制品,或以其他肉類冒充牛羊肉等虛假宣傳行為。
三、問題線索受理方式 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肉類產品違法犯罪線索征集。為使所 反映的問題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提供線索時請詳細說明問 題線索發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主要事由、相關證據及聯 系方式,保證內容要真實、客觀、具體。我們將對線索提供人和 提供內容嚴格保密,依法保護線索提供人權益。
市公安局受理電話:110。
市農業農村局受理電話:0812-3346497。
市市場監管局受理電話:12345,12315。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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