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攀枝花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優生定額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7-30     來源: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各縣(區)衛生健康局、財政局,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市“五位一體”生育友好集成改革的十二條措施>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將《攀枝花市優生定額補貼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攀枝花市財政局

  2025年7月25日

  攀枝花市優生定額補貼實施細則 

  第一條 制定依據。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市“五位一體”生育友好集成改革的十二條措施〉的通知(攀府規〔2025〕2號)的要求,充分調動群眾按政策生育的積極性,促進我市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為建設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提供人口支撐,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補貼對象。在我市建立孕期保健卡并分娩的攀枝花戶籍孕產婦,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孕產婦參加了攀枝花市社會保險。

  (二)在我市助產機構完成以下三項檢查:

  1.唐氏篩查、無創DNA檢測或介入性產前診斷其中一項;

  2.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

  3.新生兒聽力篩查。

  (三)唐氏篩查、無創DNA檢測或介入性產前診斷其中一項檢查時間為2025年6月1日及以后。

  (四)生育行為符合國家生育政策及《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

  (五)新出生子女落戶攀枝花。

  第三條 補貼標準。為符合條件孕產婦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優生補貼。

  第四條 申報原則。優生定額補貼金按照孕產婦自主申報的原則實施,由孕產婦本人或委托他人辦理。

  第五條 申報途徑。對于符合以上條件的孕產婦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出優生定額補貼申請。

  第六條 申報材料

  (一)《攀枝花市優生定額補貼申請表》(附件1)。

  (二)產婦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生育子女的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唐氏篩查、無創DNA檢測或介入性產前診斷、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新生兒聽力篩查等檢查或繳費憑證。

  (五)孕產婦社保卡和申報當月為正常參保狀態的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復印件。

  孕產婦委托他人辦理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孕產婦簽名的委托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第七條 補貼流程

  (一)申報。符合條件的孕產婦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出優生定額補貼申請,并提交所需申報材料。

  (二)審核。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攀枝花市優生定額補貼申請表》和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報縣(區)婦幼保健服務中心,縣(區)婦幼保健服務中心復審后報縣(區)衛生健康局進行審核確認。

  (三)質控。縣(區)衛生健康局將審核后的申報人員名單于1月15日前報市婦幼保健院,市婦幼保健院隨機抽查5%的人員,對申報人優生相關檢查等資料進行質控,并將質控意見于2月5日前反饋縣(區)衛生健康局。

  (四)匯總。縣(區)衛生健康局收到市婦幼保健院質控意見后,進一步完善審核確認結果,將上年符合補助條件的優生定額補貼人員明細表(附件2)及補助總金額于當年2月15日前報市衛生健康委,市衛生健康委匯總后于2月底前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審核后于3月底前將市級承擔部分補助金下撥各縣(區)。

  (五)發放。縣(區)衛生健康局于4月底前將補助金發放到申請人銀行卡。

  第八條 申報期限。孕產婦分娩后1年內。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享受本項目補助。

  第九條 資金來源。優生定額補貼資金由市級與三區按照50%:50%比例分攤承擔,市級與兩縣按照20%:80%比例分攤承擔。

  第十條 檔案管理。申報對象檔案資料一人一檔,由縣(區)衛生健康局長期保存。其他工作資料按職責由市、縣(區)分級進行整理、歸檔、保存。

  第十一條 監督管理。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發放對象、申報流程、資格確認、檔案管理等工作過程進行監督;市財政部門對資金管理、發放等進行監督。

  第十二條 法律責任。申報對象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貼資金的、工作人員失職瀆職造成補貼資金損失的,將依法依規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附則。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由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若國家、省出臺相關新的支持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附件:1.攀枝花市優生定額補貼申請表

              2.優生定額補貼人員明細表

  

  

  相關鏈接:文字解讀丨《攀枝花市優生定額補貼實施細則》

審核: 陳靜   責任編輯: 母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