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攀枝花市稅務局關于印發《攀枝花市資助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10-14 來源:市醫保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醫保局、民政局、財政局、稅務局,市醫保事務中心、市醫保信息中心:
現將《攀枝花市資助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 攀枝花市民政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攀枝花市稅務局
2025年9月30日
攀枝花市資助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
為切實減輕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的繳費負擔,維護其基本醫療保障權益,防范因病致貧返貧風險,助力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攀府規〔2022〕3號)、《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攀辦規〔2023〕2號)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推進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政策和防止返貧幫扶政策銜接并軌工作方案〉的通知》(攀辦函〔2025〕3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決策部署,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共同富裕目標,我市秉持“應保盡保、免申即享”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參加我市居民醫保予以資助。
二、資助對象及標準
民政部門認定的且處于有效期內的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在參加我市居民醫保時,個人繳費部分按50%予以資助。
三、資助參保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在集中征繳內參加我市居民醫保的實行差額征繳。若集中征繳期內已自行辦理參保并全額繳費的,可到縣(區)稅務部門或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退費。集中征繳期外動態新增且已參保繳費的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次年按規定落實資助參保政策。
四、資金保障
所需資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市財政對三區補助35%,兩縣自行承擔。
五、部門職責
民政部門負責參保對象的資格認定及數據推送;醫保部門負責資助參保登記工作;稅務部門負責個人繳費事宜;財政部門負責資金撥付與監督管理。
六、政策銜接
與其他資助參保政策有身份重疊時,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本實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資助對象范圍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國家、省有新規定的,從其新規定。
鏈接:圖解《攀枝花市資助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








川公網安備 510402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