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統計局關于直屬參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16-11-01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根據工作需要,經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攀枝花市統計局直屬參公事業單位市普查中心面向全市公開考調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

  全市各級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

  二、考調計劃及職位

  市普查中心為市統計局直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副縣級事業單位。考調工作人員擬任科員職務,從事統計調查工作。

  三、基本條件

  1.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工作責任心強;

  3.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參公單位)工作經歷;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專業不限;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4日之后出生);

  6.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過刑事、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或鄉鎮機關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4-15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市統計局辦公室(市委黨校辦公樓313室),聯系方式:3364722。

  3.報名方式: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報考者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或者攀西人才網下載《攀枝花市統計局直屬參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2份(A4紙雙面打印,貼照片);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鮮章);

  4. 主管部門或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5.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考試

  1.筆試。筆試報考人數與考調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相應比例的,經攀枝花市統計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達不到相應比例的,取消考調計劃。筆試由市統計局自行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考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參加筆試人數與考調計劃的比例低于3:1,則全部參加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由市統計局統一組織,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和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市統計局統一組織實施,全面考察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等。

  (五)體檢

  市統計局黨組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的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本人支付。如遇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情況,經市統計局黨組研究,可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六)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擬考調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五、其它事項

  本次考調工作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市紀委派駐市統計局紀檢組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咨詢電話:3364722 監督電話:3302816

  六、本公告由市統計局負責解釋

    附件:攀枝花市統計局直屬參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doc

  攀枝花市統計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