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4-17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5-00096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04-16
- 發布日期:2025-04-17
- 文 號:攀府規〔2025〕1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關于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
攀府規〔2025〕1號
為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四川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有關規定,在我市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以下簡稱:禁用區)。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用區劃定范圍
(一)東區。
炳草崗片區:金沙江南岸東起密地橋(E:101.748,N:26.575),西至渡口橋南(E:101.696,N:26.554)以及炳三區、炳四區。
弄弄坪片區:東至馬鹿箐沙灣加油站(E:101.71,N:26.591),西至涼風坳隧道(E:101.670,N:26.589),南臨金沙江,北靠山體。
原501電廠至五十四片區:東至山前已有建筑物邊線,西至仁和溝(E:101.703,N:26.543),南至巴斯箐加油站(E:101.717,N:26.538),北至渡口橋南(E:101.696,N:26.554)。
國家釩鈦高新區規劃渡仁片區范圍。
(二)西區。
清香坪至大水井片區:東起涼風坳隧道(E:101.670,N:26.589)西端,南臨金沙江(E:101.637,N:26.569),西至河石壩片區(E:101.613,N:26.606),北靠白巖子后山(E:101.643,N:26.610)。
陶家渡片區:西起寶鼎大橋(E:101.571,N:26.595),東至法拉大橋(E:101.600,N:26.585),北臨金沙江,南至攀煤集團水電分公司(E:101.576,N:26.587)。
(三)仁和區。
五十四至仁和片區:北部緊鄰東區,南至海控灣大橋(E:101.761,N:26.454),東至下龍潭棄土場(E:101.750,N:26.502),西至普達陽光(E:101.694,N:26.510)。
二、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類型
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為國II及以下標準(排放階段以登記備案為準)用于非道路上的,裝備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機械、農業機械、材料及貨物裝卸機械、機場地勤設備、柴油發電機組等。
三、依法處罰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執行應急、搶險、救災等特殊任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四、實施時間
本通告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攀枝花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范圍圖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攀枝花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范圍圖









川公網安備 510402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