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加強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7-28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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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成文日期:2025-04-24
- 發布日期:2025-04-24
- 文 號:攀住建規〔2025〕1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CZJJR—2025—002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加強農村住房
建設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攀住建規〔2025〕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國家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住房建設管理,保障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住房城鄉建設部等5部門《關于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建村規〔2024〕4號)、《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2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宅基地審批和住房建設管理的通知》(川農〔2020〕43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結合攀枝花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農村住房建設管理通知如下。
一、嚴格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審批
(一)建立聯合審批機制。對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審批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內設農業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工作機構與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派出機構等聯合審批制度,嚴格審批管理程序。
村民建房應當依照土地管理、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宅基地審批和規劃許可有關手續;涉及農用地轉用的,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建房前應有合規且滿足技術標準規范的農房設計施工圖并按圖施工。審批機關應當采取規范申報材料、優化流程、聯合審批等措施方便建房村民辦理審批手續。
(二)嚴格宅基地審批。鄉鎮人民政府在開展宅基地審批時,要加強對建房村民提交的農房設計圖的審查,從嚴控制農村住宅建筑房型、結構類型、朝向,農房建筑屋頂設計、色彩和風格應與村莊整體風貌協調,屋頂形式積極推廣坡屋頂。
農房設計圖是指具有相應房屋建筑類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或具有建筑、結構注冊執業資格的人員進行設計并出具的施工圖或者縣(區)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編制推薦的農村住房設計通用圖集。
二、強化建設過程監督管理
建房村民應當在開工前將開工日期、施工合同、承攬人等信息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在開工前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開工查驗。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履行農村住房建設的監督管理職責,落實“六到場”(即現場勘查審查到場、放線定位到場、基坑基槽驗收到場、主體結構施工到場、主體結構完工到場、竣工驗收到場)要求。及時組織農村住房建設管理人員、技術服務機構或者專業技術人員,對農房建設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屋面、抗震構造、隱蔽工程等重要部位和環節實行過程監督管理,并記錄檢查情況。根據工程進度,填寫《地基驗槽記錄表》(附件1)、《主體結構巡查記錄表》(附件2)、《農村建設工程檢查記錄表》(附件3);村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施工現場的日常巡查,并記錄巡查情況。縣(區)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會同鄉鎮人民政府對農村住房建設的規劃、宅基地使用、質量安全和風貌等進行監督管理。
三、加強三層及以上農村非低層住房建設活動的管理
建設三層及以上的農村非低層住房,建房村民除按照規定辦理宅基地用地建房手續外,還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建筑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農村非低層住房建設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三層及以上農村非低層住房開工建設前,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建房村民依法向項目所在地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質量安全監督并同時提交有關資料(附件4),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收到資料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查,出具《施工質量安全監督告知書》(附件5);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不含100萬元)或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上(不含500平方米)的三層及以上農村非低層住房開工建設前,由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建房村民依法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和施工許可證手續。
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質量安全監督計劃開展質量安全檢查巡查,督促參建單位履行主體責任、排查整改現場質量安全隱患、依法移交違法違規問題線索。農房竣工驗收合格后,自動終止施工質量安全監督。
四、規范竣工驗收流程
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要加強對農房竣工驗收的指導,督促建房村民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農村住房建設完工后,鄉鎮人民政府應在收到申請10個工作日內安排人員到場對是否符合用地、規劃、安全防護、農房風貌等要求進行核實。核實無誤的,建房村民組織承攬人對農村住房進行竣工驗收;委托設計、監理的,設計、監理單位或者人員也應當參加竣工驗收。三層及以上的農村非低層住房應由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全程參與監督指導。
驗收過程中發現存在需整改情形的,建房村民應督促承攬人依法整改合格后,重新組織農房竣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五、加強農村住房建設檔案管理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農村住房建設實行“一戶一檔”管理。建房村民和承攬人應當在農村住房竣工驗收合格后90日內將施工記錄、影像記錄、竣工驗收資料等建房有關資料報鄉鎮人民政府存檔。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三層及以上的農村非低層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等資料送鄉鎮人民政府歸檔管理。
六、加大工作保障力度
(一)加強監督管理。各縣(區)人民政府、國家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組織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城管執法等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建立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動態巡查機制,依法組織開展農村用地建房動態巡查,強化駐村干部、村兩委干部的巡查責任,及時發現和處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建房規劃、建設施工、屋頂或周邊違規搭建彩鋼棚等臨時建(構)筑物、擅自改變主體承重結構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加強技術服務。各縣(區)人民政府、國家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加強對基層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基層干部農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設管理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要加快推動鄉村建設指導員人才隊伍培育發展,組織鄉村建筑規劃師或建筑專業技術人員為農村住房建設提供政策咨詢、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組織第三方技術單位開展農房建設咨詢服務。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區)人民政府、國家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通過多種途徑,深入廣泛宣傳農房建設規劃、用地、質量安全監管等法律法規,引導農民群眾依法建房。要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公開曝光嚴重違法行為,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導群眾,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三年。國家、省、市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本通知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
附件:1.地基驗槽記錄表
2.主體結構巡查記錄表
3.農村建設工程檢查記錄表
4.三層及以上農房建設質量安全備案所需資料清單
5.施工質量安全監督告知書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地基驗槽記錄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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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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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挖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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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槽日期 |
年 月 日 |
完成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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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項 目 |
驗收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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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基形式(人工或天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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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持力層土質(巖石、耕植土、回填土、老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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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基土的均勻性、密實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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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槽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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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剖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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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結論: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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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人員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
承攬人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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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村民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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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主體結構巡查記錄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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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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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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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依據 |
施工圖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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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巡 查 內 容 |
巡查情況 |
巡查結論 (合格或 不合格) |
巡查日期 |
監督人員 簽字 |
承攬人 簽字 |
建房村民 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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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鋼筋規格、型號、數量、綁扎安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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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砌體規格型號、厚度、灰縫飽滿度、平整度、垂直度、過梁長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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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混凝土強度、尺寸、外觀質量、鋼筋保護層厚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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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構造柱、圈梁、挑梁、梯板尺寸、連接體系、拉結筋安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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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欄桿、欄板及女兒墻高度、錨固、壓頂及連接體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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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農村房屋建設巡查記錄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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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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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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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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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 (村監督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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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檢查項目 |
檢查情況 |
檢查結論(合格或不合格) |
巡查日期 |
監督人員簽字 |
承攬人簽字 |
建房村民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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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選址合規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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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基基礎工程: 控制資料和實體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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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體結構工程: 控制資料和實體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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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屋面分部工程: 控制資料和防水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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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室內外裝修工程: 材料質量和感觀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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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部感觀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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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施工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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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三層及以上農房建設質量安全備案
所需資料清單
1.具有房屋建筑類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出具并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
2.建設村民與具備資質的施工企業簽訂的工程承發包合同;
3.經具備資質的施工企業審批簽字蓋章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內容、審批等應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范》GB/T50502-2009有關規定);
4.提供施工企業及項目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等相關資質(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如現場涉及特種作業的,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證書;
5.建房村民、具備資質的施工企業《三層以上農房建設質量安全責任承諾書》;
6.工傷保險或意外傷害險參保證明。
附件5
施工質量安全監督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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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名稱):
你單位提供的資料符合相關要求,同意辦理(工程名稱,施工質量安全監督編號:)施工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并對該項目正式實施監督工作。 我單位將組織監督人員,對施工過程中工程建設責任主體的質量安全生產行為、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開展情況進行隨機抽查。請予支持、配合。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為順利開展施工安全監督工作,特告知以下事項: 1.監督人員實施施工質量安全監督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要求工程建設責任主體提供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和資料;要求責任主體回答有關安全生產問題;進入施工現場進行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要求責任主體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2.監督人員到施工現場實施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時,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可要求其出示有效執法證書。如發現監督人員存在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行為,可及時向我局舉報投訴。舉報投訴電話: 。
(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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