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丨《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5-27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政策解讀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川府規〔2024〕4號)文件要求,5月26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攀府規〔2025〕3號)(以下簡稱通知),從2025年1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970元/月(91元/日)調整為2330元/月(107元/日),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21元/小時調整為23元/小時。
根據《通知》,我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各類用人單位及其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通知》明確,此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川公網安備 510402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