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9-01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8月27日,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2025年第三次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攀枝花市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該條例在我市2020年1月1日頒布實施的《攀枝花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基礎上進行了優化和完善,并結合近兩年群眾投訴較為集中的社會噪聲、交通噪聲問題進行了立法保證。

  該《條例》共28條,未設定章節。主要包含原則性規定,其中明確立法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職責、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職責,規定協調聯動、投訴舉報、宣傳教育等相關機制。在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規定當中,明確了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劃定、聲環境質量監測、綠色護考等。在各類噪聲污染防治規定中,《條例》結合攀枝花實際,對工業、建筑施工、交通、社會生活四類噪聲污染防治進行了補充細化。另外,在法律責任規定方面,對銜接有關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法律責任進行了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該《條例》更加注重地方立法特色,與國家層面條例互為銜接,并加強了地方立法的系統性和協同性,將社會共治列為了噪聲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則,對噪聲污染防治宣傳教育、投訴舉報處理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市生態環境局對近兩年12345市民熱線、全國生態環境投訴等平臺共計8500余條群眾噪聲投訴情況進行了全面分析和梳理,并通過“線上+線下”的模式,發放調查問卷1300余份,同時向各縣(區)人民政府、國家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征求了各自在噪聲污染防治工作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意見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同時借鑒了多個省、市的先進立法經驗,經審議修改后形成《條例》。(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陳愉 孔浩)

審核: 孫昕   責任編輯: 伍家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