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促進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

購房可享不低于2%補貼優惠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10-09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近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10部門聯合發布《攀枝花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以下簡稱《十二條措施》),聚焦住房消費需求,從購房補貼、人才安居、公積金支持、落戶就學等多個維度推出利好政策,為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注入新活力。

  購房消費補貼方面,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獲購房款總額1%的消費補貼;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常規營銷優惠基礎上,額外給出不低于1%的購房優惠。若該政策與已經實施的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政策存在重疊,將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發放。此前我市出臺的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政策明確:攀枝花戶籍且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在政策執行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政府分別發放1.5萬元、2萬元補貼,開發企業也將對應額外提供不少于1.5萬元、2萬元的優惠。

  人才安居購房方面,新引進且在攀無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建設學科)全日制本科生,首次在攀購房分別可享最高40萬元、10萬元、3萬元安家補助。該政策將為各類人才在攀扎根解決住房的后顧之憂。

  提升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推出六項優化舉措。提高貸款最高額度,單職工、夫妻雙方繳存貸款最高額度分別上調至70萬元、90萬元,多子女家庭對應上調至85萬元、110萬元,持“天府英才卡B卡”人才可享110萬元最高額度。優化準入條件,開發企業辦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相關公積金材料后,可同步辦理公積金準入。支持公積金直接支付購房首付款,繳存人及配偶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簽訂合同后,可申請提取公積金至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推行“商轉公”貸款業務,符合條件的繳存人家庭,還款期間經原商業住房貸款銀行同意后,可將商業房貸轉成公積金貸款。全面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含農業轉移人口)繳存使用公積金,繳存6個月(含)以上即可用公積金貸款購房。支持公積金代際互助,繳存人在繳存地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時,可使用本人及配偶的父母或子女的公積金,提取與貸款金額總和不超過購房總金額。

  此外,《十二條措施》著力解決購房者落戶就學問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已交房的購房人,憑《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表》,可在房屋所在地縣(區)直接落戶;其義務教育階段子女,由教育部門依據當年縣(區)招生政策,在房屋所屬區域統籌安排入學,確保每名適齡學生都能獲得公辦學位。

  此次新政的出臺,將切實降低居民購房成本,優化住房消費環境,助力攀枝花市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居民多樣化住房需求。(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王莉 龔林埔)

審核: 孫昕   責任編輯: 伍家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