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的公示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4-03     來源:攀枝花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關于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的公示

(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

第十五項整改任務)

 

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第十五項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通過驗收,擬按程序實施銷號。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辦法(2023年修訂)》有關要求,現將該項問題整改驗收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47日至418日。公示期如有異議,請實名書面向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出。聯系電話028-85536400;郵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

 

附件: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完成情況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附件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完成情況

 

 

整改任務

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第十五項整任務:全省目前正在運行的204個城市和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有61個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低于100毫克/升,涉及處理能力146.6萬噸/日,約占全省總處理能力的五分之一。

 

整改責任單位

成都、攀枝花、瀘州、德陽、綿陽、廣元、遂寧、樂 山、南充、宜賓、廣安、達州、巴中、雅安、眉山、阿壩、 甘孜、涼山18個市()黨委、政府

整改目標

提高61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

 

 

 

 

 

 

 

 

整改措施

1.20194月底前,9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需 氧量濃度提高至100毫克/升以上。

2.20197月底前,剩余52個城鎮污水處理廠制定 廠一策整改方案。

3.201912月底前,22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  需氧量濃度提高至100毫克/升以上,其中成都1、攀枝花2個、德陽3個、廣元2個、遂寧2個、樂山3個、達州1個、雅安2個、眉山1個、阿壩2個、涼山3個。

4.202012月底前,21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  需氧量濃度提高至100毫克/升以上,其中成都2個、瀘州4個、德陽2個、南充1個、宜賓3個、廣安3個、巴中1個、雅安2個、眉山1個、甘孜1個、涼山1個。

5.202112月底前,7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提高至100毫克/升以上,其中成都3個、廣安2個、阿壩2個。

6.202212月底前,成都市2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提高至100毫克/升以上。

 

整改完成情況

 

涉及整改的61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需氧 量濃度均已達到100毫克/升以上。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曾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