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的公示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4-03 來源:攀枝花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關于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的公示
(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
第十五項整改任務)
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第十五項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通過驗收,擬按程序實施銷號。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辦法(2023年修訂)》有關要求,現將該項問題整改驗收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4月7日至4月18日。公示期如有異議,請實名書面向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出。聯系電話028-85536400;郵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號。
附件: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完成情況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附件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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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務 |
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第十五項整改任務:全省目前正在運行的204個城市和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有61個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低于100毫克/升,涉及處理能力146.6萬噸/日,約占全省總處理能力的五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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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責任單位 |
成都、攀枝花、瀘州、德陽、綿陽、廣元、遂寧、樂 山、南充、宜賓、廣安、達州、巴中、雅安、眉山、阿壩、 甘孜、涼山18個市(州)黨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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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標 |
提高61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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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19年4月底前,9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需 氧量濃度提高至100毫克/升以上。 2.2019年7月底前,剩余52個城鎮污水處理廠制定“一 廠一策”整改方案。 3.2019年12月底前,22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 需氧量濃度提高至100毫克/升以上,其中成都1個、攀枝花2個、德陽3個、廣元2個、遂寧2個、樂山3個、達州1個、雅安2個、眉山1個、阿壩2個、涼山3個。 4.2020年12月底前,21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 需氧量濃度提高至100毫克/升以上,其中成都2個、瀘州4個、德陽2個、南充1個、宜賓3個、廣安3個、巴中1個、雅安2個、眉山1個、甘孜1個、涼山1個。 5.2021年12月底前,7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提高至100毫克/升以上,其中成都3個、廣安2個、阿壩2個。 6.2022年12月底前,成都市2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提高至100毫克/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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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況 |
涉及整改的61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需氧 量濃度均已達到100毫克/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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