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實施工作的通知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9-26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人民政府、國家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25〕9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實施工作的通知》(川府發〔2025〕16號)要求,結合攀枝花實際,現就推進全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上開展的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通過普查,全面摸清新時代全市“三農”家底,客觀反映“三農”新面貌、新成效、新變化、新情況,為科學制定全市“三農”政策,建設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第二糧倉”特色基地、打造共同富裕試驗區和綠色低碳產業城市提供統計信息支撐。
(一)普查對象和范圍。普查的對象是攀枝花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個人和單位:農村住戶(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二)普查內容和時間。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三)普查時序安排。普查工作的時序安排:2025年11月底前,組建市級人民政府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2025年12月底前,組建縣級人民政府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完成鄉鎮(街道)農業普查機構組建;村(涉農社區)級農業普查工作組在村“兩委”換屆完成后及時組建;2026年1月至6月,落實人員、經費、工作措施和責任,制定普查實施方案;2026年7月至12月,開展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選聘培訓、普查區劃分與繪圖、清查摸底、宣傳動員等工作,做好數據處理能力建設和物資保障,組織實施遙感測量;2027年1月至5月,完成普查登記、審核驗收工作;2027年6月至12月,完成數據質量抽查、數據匯總處理、評估發布等工作;2028年,完成普查分析研究、資料匯編、結果運用等工作。
二、組織實施
市政府設立攀枝花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組織全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實施工作,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協調。普查任務完成后,領導小組即予撤銷。
(一)強化統籌協作。各級各部門(單位)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 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其中,涉及工作部署、業務培訓、清查摸底、普查登記、數據處理、結果運用等工作,由市統計局牽頭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遙感測量方面的事項,由攀枝花國調隊牽頭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市統計局、市委宣傳部、攀枝花國調隊負責和協調。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市供銷社等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等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調配現有力量,全力支持配合農業普查工作。
(二)保障普查經費。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由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確保按時撥付、足額到位。各級普查機構需規范經費管理,做到專款專用、厲行節約、堅決杜絕浪費。
(三)穩定普查隊伍。充分發揮縣(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從社會臨時招聘或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要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確保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變,穩定普查隊伍。普查員需具備一定文化程度,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智能手持電子數據采集設備,能夠準確理解普查內容、正確填報普查表;普查指導員要熟悉當地情況,能夠協助普查員順利開展入戶調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工作人員,對普查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對普查工作中的違紀違法行為,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二)確保數據質量。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嚴肅普查紀律,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使用全流程安全。
(三)加強宣傳引導。扎實做好普查宣傳策劃與組織工作。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及有關部門服務平臺等宣傳渠道,廣泛宣傳農業普查的重要意義、內容及要求,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建立普查輿情監測及應對工作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普查氛圍與輿論環境,為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四)注重成果應用。充分開發和運用農業普查資料,及時發布普查成果,推動普查數據共治共享;扎實開展專題分析、課題研究等工作,加強遙感測量在農業統計調查中的應用,切實發揮普查成果在黨政科學決策、部門行政管理、發展規劃編制中的基礎支撐作用。
附件: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pdf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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