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2-21     來源:仁和法院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

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 .........1

(一)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職能簡介......................1

(二)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重點工作.........2

二、機構設置情況......................................................... .............3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4

(一)收入預算情況..................................... .....................4

(二)支出預算情況....................................... ...................4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4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5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5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5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6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6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8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8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8

、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8

(一)機關運行經費................................................. ........8

(二)政府采購情況..................................... ....................8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8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8

、名詞解釋......................................................... ................9

附件..........................................................................................1 0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職能簡介。

接受區委的領導,負責對仁和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接受仁和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的監督;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確定的工作方針和工作任務;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攀枝花市仁和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依法辦理市中級人民法院、區人大常委會、區委政法委督辦的案件;依法審判由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依法審理攀枝花市仁和法院決定再審的案件,審理上級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和發回重審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負責向區人大常委會提請攀枝花市仁和法院的法定人事任免事項;負責攀枝花市仁和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攀枝花市仁和法院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攀枝花市仁和法院司法警察管理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工作,總結審判經驗;開展司法建議工作和法治宣傳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攀枝花市仁和法院的裝備計劃工作;負責攀枝花市仁和法院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攀枝花市仁和法院的訴訟費、案款及罰沒款等的管理工作;辦理其它應由攀枝花市仁和法院負責的工作事項。

 

(二)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重點工作。

2025年,仁和人民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市區委的各項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以更加飽滿的狀態、更加務實的作風、更加有力的舉措,狠抓落實,為加快建設川西南滇西北區域中心城市現代化強區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和保障。

1.進一步強化政治引領,以更高站位加強黨對法院工作絕對領導。扎實推進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持續鞏固主題教育成果,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確保法院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2.進一步強化依法履職,以更大的作為服務保障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聚焦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忠實履行審判職責,依法懲治犯罪、保護人民,深入開展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推動府院聯動工作機制有效運行,推進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生態環境保護、破產審判等工作,激發內生動力,挖掘司法潛能,力爭審判執行工作提檔進位。

3.進一步強化司法為民,以更實舉措維護群眾權益保障民生福祉。堅持服務保障城鄉融合發展,緊緊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司法需求,努力實現回應群眾訴請訴求全流程加速、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全過程提速,進一步暢通執行聯動工作,加強與公安、檢察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優化常態化打擊拒執犯罪工作機制,努力構建不敢拒、不能拒、不想拒的氛圍,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進一步強化自我革命,以更嚴要求落實從嚴治警鍛造過硬隊伍。大力弘揚腳上有土,心中有譜馬上就辦、辦就辦好工作作風,積極踐行四下基層工作方法。鍥而不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鞏固拓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嚴格遵守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等鐵規禁令,做到既干事,又干凈,力求工作出色、干警出彩,確保案不出錯、人不出事,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法院鐵軍。

仁和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知責于心、擔責于身、履責于行,為加快建設川西南滇西北區域中心城市現代化強區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和保障

二、機構設置情況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為一級預算單位,無下屬二級預算單位。主要包括:

序號

預算單位名稱

1

攀枝花市仁和人民法院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總預算1332.06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減少4.42萬元,主要原因2025年退休1人,日常公經費有所減少。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預算1332.06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32.06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預算1332.0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06萬元,占96.62%;項目支出45萬元,占3.38%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332.06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32.06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31.1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6.7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72.2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01.92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32.06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減少4.42萬元,主要原因2025年退休1人,公用經費有所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支出1031.15萬元,占77.4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6.74萬元,占9.51%;衛生健康支出72.25萬元,占5.42%;住房保障支出101.92萬元,占7.6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986.15萬元,主要用于:仁和法院人員工資和日常運轉支出,主要包括:工資福利開支、辦公費、差旅費、水電費、公務接待和聘用制書記員支出等。

2. 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5年預算數為45萬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經費40萬元和人民陪審員經費5萬元。司法救助經費主要用于對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人民陪審員經費主要用于讓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工作,有利于實現法、理、情的有機相融,有利于勸導說服當事人互諒互讓、息訴解紛。。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26.7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人員養老保險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數為65.41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人員醫療保險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5年預算數為6.8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人員醫療補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5年預算數為6.8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332.0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01.7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獎勵金。

公用經費185.2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7.9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2.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5.88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仁和法院無因公出國事項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批準的2025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與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仁和法院一直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區“十項規定”精神,公務接待積極推行勤儉節約的原則,規范公務接待,節約經費。

2025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車輛保有量和使用狀況穩定,嚴格執行中央政策,壓縮非必要支出。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0輛,其中:轎車5輛、越野車2輛、商務車1輛、中型客車(囚車)1輛、大型客車(巡回審判車)1輛,均為執勤執法用車。

2025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

2025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88萬元,用于10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審判執行等工作開展。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5年,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85.2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79萬元,增長0.43%。

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購預算15.1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7.18萬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底,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共有車輛1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預算績效情況。

2025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預算45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2個,涉及預算45萬元。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3.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doc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xlsx

 

審核: 仁和法院   責任編輯: 仁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