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25年單位預算公開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2-21 來源: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25年
單位預算編制說明
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1
(一)交警支隊職能簡介...............................................1
(二)交警支隊2025年重點工作.................................1
二、機構設置情況...................................................................3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4
(一)收入預算情況.......................................................4
(二)支出預算情況.......................................................4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4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5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5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5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7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8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9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9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9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9
(一)機關運行經費.......................................................9
(二)政府采購情況.......................................................9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9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10
十二、名詞解釋......................................................................10
附件..........................................................................................11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交警支隊職能簡介。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組建于1987年,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組織、指導、監督機動車(不含拖拉機)登記、安全檢驗和駕駛人員考試發證工作;組織、指導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的道路運輸審批;組織、指導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
(二)交警支隊2025年重點工作。
2025年,全市公安交警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論述,學習宣傳貫徹全國全省全市公安工作會精神,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抓住攀枝花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出成果的戰略機遇期,以實現公安交管工作現代化為目標,健全現代化公安交管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大數據支撐作用,扎實推進公安交警專業化建設,在強化協同共治、清剿源頭風險、凈化路面秩序、提升安全意識、選樹特色品牌上綜合發力,堅決守住不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底線,全力以赴維護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穩定,為攀枝花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保駕護航。
錨定一個目標:奮力實現公安交管工作現代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向“減量遏大”轉變為重點,以深化改革創新為動力,持續推進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
推進三大建設:1.深入推進現代化專業化公安交警隊伍建設。按照“四新”發展要求,把“創新、主動、規范、協同、精細、務實”新警務理念貫穿于交管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借力公安機關機構改革,在做專、做精內設部門上下力氣,大力實施人才引進計劃和實戰大練兵,加快形成適應現代化要求的公安交警隊伍。
2.加快推進現代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建設。圍繞“減量遏大”目標,持續推動交通安全治理轉型升級,健全完善交通安全隱患排治、風險防控、法治保障、科技支撐、協同共治“五大體系”。
3.加快新型公安交警大數據應用機制建設。依托現有平臺,打通數據壁壘,強化數據互通共享,科學建模,強化分析應用,充分發揮現有數據對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撐作用。適時推進“智慧交通”項目建設,綜合運用新技術、新裝備、新手段推進大數據智能化建設應用,把大數據作為推動公安交管工作創新發展的大引擎、培育戰斗力生成新的增長點,助推公安工作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打贏五場硬仗:1.打贏協同共治攻堅仗。以道路交通安全指標納入省政府政務目標考核范疇為契機,化壓力為動力,進一步壓實道安委成員單位職責,健全責任體系,完善交通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壓實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借力道安委議事協調機構,形成工作共管、責任共擔的協同共治格局。
2.打贏源頭風險清剿仗。深化鞏固我市要素管理工作做法,進一步完善風險預測預警機制和人車路企要素交通安全風險畫像體系,實現風險動態監測、常態研判、及時預警、精準預防;完善源頭治理機制,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強力推動突出交通安全源頭隱患滾動治理清零。
3.打贏路面秩序凈化仗。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拓展應用重點車輛、重點違法精準查緝布控,強化信息共享、勤指聯動,有效打擊各類易肇事肇禍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強力凈化路面交通秩序。
4.打贏安全意識提升仗。持續強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力度,扎實推動交通安全“七進”宣傳、“六上”行動和美麗鄉村行巡回展演,特別是針對私家車事故高發、一早一晚人車相撞事故高發等實際,著重在進社區、進單位和上公交、上電梯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強化廣大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意識。
5.打贏特色品牌選樹仗。從小處入手、從細處著眼,扎實謀劃一批貼合實際、實戰要求的“小而精、特而優”創新品牌,堅決防止“大而全”,導致特色品牌選樹停在嘴上、留在紙上,難以落地落實。
二、機構設置情況
交警支隊無下屬二級預算單位,單位內設機構或科室13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交警支隊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警支隊2025年收支總預算7565.89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218.8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較上年有所增加。
(一)收入預算情況。
交警支隊2025年收入預算7565.89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565.89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交警支隊2025年支出預算7565.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563.83萬元,占86.76%;項目支出1002.06萬元,占13.24%。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交警支隊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7565.89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565.89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173.3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68.17萬元,衛生和健康支出258.4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65.96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交警支隊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565.89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218.8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及公用經費增加261.71萬元,其中:人民警察執勤崗位津貼180萬元為今年新增預算項目;二是項目經費年初預算數減少42.83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支出6173.34萬元,占81.5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68.17萬元,占10.15%;衛生和健康支出258.42萬元,占3.42%;住房保障支出365.96萬元,占4.8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5171.28萬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在職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二是保障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在職人員黨建經費等日常公用經費開支,確保交通管理基本行政運行的正常運轉。
2.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5年預算數為202.06萬元,主要用于彌補公安公用經費不足,確保交通管理基本工作的正常運轉,順利完成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年度目標任務。
3.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信息化建設(項)2025年預算數為300萬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統維護費(含紅綠燈系統、天網系統、集成指揮平臺、智能交通系統維護等)正常運行。運用科技手段加強道路監管,有效控制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交警交通管理信息化系統各項業務工作正常開展。
4.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2025年預算數為400萬元,主要用于:一是交通管理執勤執法成本性支出(含車管所工本證照發放、車管所運行維護、道路標志線施劃維護等)業務正常運轉;二是確保交通管理執勤執法特別業務工作的正常運轉,順利完成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年度目標任務。
5.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00萬元,主要用于:推進城市品質化建設,深化城市道路交通精細化管理,進一步緩解主城區交通擁堵,切實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率,交警支隊按照“因地制宜、以點帶面、精準治理”的原則,以實施機場路口、臨江路、新福路等點段交通組織“微改造”為切入點,計劃對炳草崗片區三線大道機場路口、臨江路與天津路交叉口、二規十路武警支隊路口、三線大道新鴻國際路口、龍密路陽城龍庭路口、三線大道統計局路口、新福路金海酒店周邊共計7個重點點位實施交通組織優化“微改造”。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5年預算數為323.9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退休人員退休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等退休人員經費和福利費、黨建經費等退休人員公用經費。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444.18萬元,主要用于:在職民警及工勤人員繳納機關養老保險支出,保障在職人員的合法合規權益。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數235.02萬元,主要用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保障在職人員的合法合規權益。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5年預算數23.4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開支。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5年預算數365.96萬元,主要用于:為在職民警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交警支隊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563.8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949.72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獎金津補貼、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社會福利和救助。
公用經費614.1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經費、會議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維修(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交警支隊202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25.8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8.4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17.41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2025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國(境)經費,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0人。
(二)公務接待費與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2025年均未新增公務接待費。
2025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市外有關單位人員蒞攀考察調研、出席會議、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2025年均未安排公務用車輛購置計劃。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32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52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2輛,越野車3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75輛。
2025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
2025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7.41萬元,用于13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交通秩序
管理路面巡邏、交通安全宣傳、執行其他公務等交通管理執勤執法工作開展。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交警支隊2025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交警支隊2025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交警支隊2025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5年,交警支隊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614.11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9.81萬元,上升1.62%,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較上年增加,機關運行經費相應增加。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交警支隊安排政府采購預算107.4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7.41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底,交警支隊共有車輛13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32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4年交警支隊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4個,涉及預算1002.06萬元。其中:特定目標類項目4個,涉及預算1002.06萬元。
十二、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運行: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撫恤死亡撫恤:指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8.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3.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4.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川公網安備 510402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