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2-21 來源: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1
(一)市委編辦職能簡介.................................................1
(二)市委編辦2025年重點工作.....................................2
二、機構設置情況.......................................................................3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3
(一)收入預算情況..........................................................4
(二)支出預算情況...........................................................4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4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4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4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5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6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6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7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8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8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8
(一)機關運行經費.........................................................8
(二)政府采購情況.........................................................8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8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9
十二、名詞解釋.........................................................................9
附件...........................................................................................10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編辦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中央、省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事業單位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相關政策并監督實施。
2.擬訂全市各級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總額分配方案,審核跨層級調整行政編制事項。負責全市行政事業編制總量控制,會同有關部門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對市級機關及市屬事業單位使用空缺編制補充人員進行核批。
3.研究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執行改革方案并評估改革效果。參與行政區劃調整的有關工作。負責市級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調市級各部門之間以及市級各部門與縣(區)之間的職責分工,組織實施職能轉變等相關工作。
4.擬訂全市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審核市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評估改革效果。負責市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5.監督檢查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及機構編制規定執行情況,建立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6.監督檢查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7.指導縣(區)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縣(區)事業單位改革總體方案以及縣(區)副科級及以上黨政群機構和事業機構的設置、調整。
8.承辦市委和市委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市委編辦2025年重點工作。
1.聚焦職能優化,書寫深化改革新答卷。不斷完善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進一步理順涉改部門的職責分工,督促涉改部門嚴格執行“三定”規定,推動機構職能人員全面深度融合。跟蹤社會工作、公安等改革后機構職能運行情況,及時解決出現的新問題。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市委科技委成立工作,增強科技領域工作力量。根據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跟進攀枝花學院、四川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管理體制調整以及天府金江實驗室建設工作,及時調整機構編制設置。根據省上部署要求做好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組織實施工作。
2.聚焦完善治理,構建基層權責新體系。總結米易縣先行先試鎮工作經驗,做好第二批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建立工作,確保2025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公布。嚴格落實“吹哨報到”雙向效能評價機制,研究制定“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實施辦法。依法賦予街鄉綜合執法調度、多部門協同解決綜合事項的統籌協調和考核督辦等權限,探索建立鄉鎮(街道)機構和縣直部門“一對多”“多對一”工作對接機制,提升基層統籌協調能力。進一步健全派駐機構及人員管理辦法,強化鄉鎮(街道)對縣直部門派駐機構及人員的管理職責。
3.聚焦效益提升,實現編制保障新突破。擬出臺《攀枝花市機構編制動態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破除編制資源固化管理壁壘。優化完善周轉編制運轉機制,充分發揮周轉編制保障重點、服務中心、解決急需等作用。指導各縣(區)建立縣域內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做好新一輪全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動態調整準備。按要求做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編制保障。
4.聚焦法治護航,推動服務能力新跨越。嚴格落實黨管機構編制原則,嚴格執行機構編制請示報告制度,持續糾治機構編制“條條干預”問題,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管理。結合巡視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經濟責任審計等,嚴肅查處機構編制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5.聚焦黨建引領,展現編辦隊伍新面貌。深入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論述,著力在做到政治過硬、爭當行家里手、加強調查研究、突出真抓實干上下功夫、求實效,敢作為、能作為、善作為,扎實做好新時代機構編制工作,為推動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體制機制和機構編制保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市委編辦無下屬二級預算單位,單位內設機構8個,未獨立核算的下屬參公事業單位1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委編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編辦2025年收支總預算634.76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3.79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正常增資。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委編辦2025年收入預算634.76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34.76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委編辦2025年支出預算634.7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22.76萬元,占98.11%;項目支出12萬元,占1.89%,為全面建立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工作專項經費。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634.76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34.76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60.1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5.2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4.9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4.32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委編辦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34.76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3.79萬元,主要是正常的工資、社保費用增長。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60.18萬元,占72.5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5.27萬元,占15%;衛生健康支出34.99萬元,占5.51%;住房保障支出44.32萬元,占6.9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448.18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委編辦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及維持機構編制管理業務日常公用支出,保障職工合理工資福利及單位正常辦公運轉。
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5年預算數為12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全面建立鄉鎮(街道)履職清單工作的調研指導差旅費、相關資料費等,保障全面建立鄉鎮(街道)履職清單工作順利完成。
3.社會保障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5年預算數為41.52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委編辦退休人員日常公用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保障退休人員合理待遇。
4. 社會保障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53.77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委編辦在職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支出,保障職工正常福利待遇。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數為28.4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保障職工正常福利待遇。
6.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5年預算數為2.8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支出,保障職工正常福利待遇。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3.61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公務員醫療補助個人補充部分繳費支出,保障職工正常福利待遇。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5年預算數為44.32萬元,主要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繳款支出,保障職工住房公積金及時繳納。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22.7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41.27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獎金津補貼、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社會福利和救助。
公用經費81.4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維修(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1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9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13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與2025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接待費與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據攀財預〔2024〕9號文件附件《市本級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方法和口徑》的要求:2025年公務接待費按照2024年部門預算數批復數編制。
2025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上級考察、各相關單位的學習經驗交流、各區(縣)工作單位工作匯報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市委編辦2024年和2025年公車數量無變化,預算編制口徑一致。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5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5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3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開展。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5年未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2025年未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接待費。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和2025年均未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5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5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5年,市委編辦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81.49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2萬元,增長0.25%。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市委編辦安排政府采購預算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底,市委編辦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5年市委編辦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32個,涉及預算634.76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21個,涉及預算541.27萬元;運轉類項目10個,涉及預算81.49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1個,涉及預算12萬元。
十二、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在職職工工資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勞務費、差旅費、水電費、會議費等商品和服務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 (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用于退休人員經費開支。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 (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 指用于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7.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0.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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