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 2025年單位預算公開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2-21 來源:攀枝花市委政法委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
2025年單位預算編制說明
目 錄
附件.....................................................................................- 9 -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具有監督指導政法單位嚴格行使職權,統籌協調維護政治安全、維護全市社會穩定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指導全市政法系統網絡安全和智能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政法領域的調查研究,研究擬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掌握分析政法輿情動態,指導推動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
(二)市委政法委2025年重點工作。
2025年政法工作,緊緊圍繞市委“兩試引領、五市并進、共富共美”工作體系,緊扣建設川西南“四最城市”、打造全省“四個典范”目標定位,主動實施“四大改革創新”,切實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更加有力支撐服務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為推動攀枝花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政法保障。
(一)創新構建主動維穩格局,努力打造高水平平安建設典范。(二)創新探索法助共富路徑,努力打造高品質政法服務典范。(三)創新完善平安共建機制,努力打造高效能社會治理典范。(四)創新深化陽光法治實踐,努力打造高質效執法司法典范。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市委政法委無下屬二級預算單位,單位內設機構或科室9個。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政法委2025年收支總預算906.7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減少40.16萬元,主要是有人員調出、退休減少導致預算數減少。
市委政法委2025年收入預算906.7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06.7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市委政法委2025年支出預算906.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86.7萬元,占97.79%;項目支出20萬元,占2.21%。
市委政法委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906.7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06.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59.4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3.6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9.7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3.94萬元。
市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906.7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減少40.16萬元,主要是有人員調出、退休減少導致預算數減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59.43萬元,占72.7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3.62萬元,占14.74%;衛生健康支出49.71萬元,占5.48%;住房保障支出63.94萬元,占7.05%。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574.29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5年預算數為20萬元,主要用于:政法維穩、2025年三電專項整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大調解等方面。
3.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65.15萬元,主要用于:綜治中心、法學會等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5年預算數為55.4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78.13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養老保險繳費。
6.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數為36.79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醫療補助繳費。
7.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數為4.25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醫療補助繳費。
8.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款)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3.6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
9.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5.08萬元,主要用于人聘用人員醫療補助繳費。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5年預算數為63.94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的住房公積金。
市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86.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76.9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社會保險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本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保險、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生活補助、醫療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109.7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市委政法委202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6.7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1.1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67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出境。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批準的2025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預算編報口徑與上年持平。
2025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支付上級來攀檢查指導工作和周邊地區來攀考察調研。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4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預算編報口徑與上年持平。
部門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5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5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67萬元,用于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綜治維穩、大調解、市域社會治理、三電專項整治、涉密文件轉送、開展調研考察等工作開展。
市委政法委2025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市委政法委2025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
市委政法委2025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2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5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市委政法委2025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市委政法委2025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2025年,市委政法委下屬0家行政單位、綜治中心等1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09.76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6.2萬元,下降5.35%,主要是人員減少。
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2025年,市委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購預算5.4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47萬元,用于公務用車加油、維修等。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底,市委政法委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2025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2025年市委政法委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3個,涉及預算20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3個,涉及預算20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主要是綜治中心等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人員社會保險繳費。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人員的住房公積金。
8.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本單位項目預算數為10萬元。
10.“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3.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2025年單位預算公開報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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