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財政局關于公布2023年攀枝花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通知
www.xghelper.cn 發(fā)布時間:2023-12-29 來源:攀枝花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財政局
關于公布2023年攀枝花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通知
攀財稅〔2023〕7號
市級各相關部門,各縣(區(qū))、釩鈦高新區(qū)財政局:
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的透明度,加強政務公開和社會監(jiān)督,有效預防和遏制各種亂收費,按照財政廳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編制了《攀枝花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2023)》(以下簡稱《基金目錄清單》),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基金目錄清單》所列的政府性基金項目為截至目前按規(guī)定程序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設立,在全市范圍內向全社會實施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包括資金、附加、專項收費,下同)。具體基金項目、收費標準、政策依據、征收方式以及資金管理方式等,按本《基金目錄清單》所列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攀枝花市范圍內實施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一律以本《基金目錄清單》為準。凡未列入本《基金目錄清單》的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執(zhí)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有權拒絕繳納。
三、新增、調整或取消政府性基金,按照國務院或財政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各縣(區(qū))、釩鈦高新區(qū)財政部門應按照《基金目錄清單》的格式和要求,將在轄區(qū)范圍內實施征收的政府性基金目錄實行常態(tài)化公開,凡有政策調整的應及時更新。相關部門(單位)應在門戶網站和收費場所對外公示征收的基金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征收標準、征收程序、法律責任等,接受社會監(jiān)督。
附件:攀枝花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2023)
攀枝花市財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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