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25年第4號)

www.xghelper.cn     發布時間:2025-02-21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市場市場監管系統依據2024年12月期間食品安全“你點我檢  服務惠民生”活動全市公眾掃碼點選意見征集結果,結合元旦春節節令性食品消費特點,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消費者代表和新聞媒體,對點選排名靠前的食品品種、抽樣場所和檢驗項目組織開展了現場抽樣活動。

  本次活動抽檢食品包括糧食加工品(大米、掛面、糯米粉、饅頭花卷)、調味品(醬油、火鍋底料)、炒貨及堅果制品(松子、腰果)、乳制品(中老年奶粉、液體乳)、酒類(散裝白酒)、肉制品(香腸、臘肉)、淀粉及淀粉制品(粉絲)、水產制品(干海帶)、水果制品(芒果干)、糖果制品(花生牛軋)、飲料(碳酸飲料)、罐頭(火腿豬肉罐頭)、餐飲食品(自制香腸、包子)食用農產品(豬肉、牛肉、羅非魚、雞蛋、蘋果、生瓜子)以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菜籽油)等15大類食品45批次產品,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4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食品添加劑違規使用。

  對上述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經營單位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等規定開展核查處置,責令經營單位及時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排查問題原因并進行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置。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45、12315反映。

  特別提示:凡斷章取義、不科學、不專業、不實事求是解讀或傳播監督抽檢信息,因不良企圖造成社會危害后果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doc

        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2025年第4號).xls.xls

        3.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2025年第4號).xls.xls

        4.不合格項目解讀(2025年第4號).doc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

審核: 王光偉   責任編輯: 陳彬